兩江銀保監(jiān)分局關于陳明佳任職資格的批復

兩江銀保監(jiān)復〔2022〕66號

重慶江北恒豐村鎮(zhèn)銀行

你行《關于提請對陳明佳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》(江恒村銀報〔2022〕19號)等有關資料收悉。根據(jù)《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董事(理事)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》和《中國銀保監(jiān)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經審核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
一、核準陳明佳的重慶江北恒豐村鎮(zhèn)銀行財務部門負責人任職資格。

二、該擬任人應自本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,并在任職后5個工作日內向我分局提交任職決定文件。逾期未到任,此批復失效,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(xù)。

此復

2022年9月1日

(責任編輯:李悅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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